女生做胸透被要求脱光上衣,警方称未发现违法行为

做胸透拍X光片要脱光上衣?江苏常州市民刘先生告诉澎湃新闻,他女儿小丽(化名)在当地一家民营医院体检时遭遇这样的难堪。

了解到拍X光不用脱光衣服后,刘先生夫妻报警。11月22日,常州高新区(新北)公安分局政治处民警李文霞向澎湃新闻通报,警方接警后第一时间调查取证,询问双方当事人,检查相关衣物,发现衣服上有两个金属环,并向涉事医院和卫健部门了解行业操作规范。经查,目前未发现涉事医生有违法犯罪行为。

常州市卫健委相关人士表示,卫健委也在第一时间介入,及时告知小丽和家人检查操作规范,一般情况下不会要求脱光衣服做胸透,如果衣服影响成像、确实要脱光,也会提供干净的检查服装。经调查,涉事医疗机构在事件中存在工作方式简单、与患者沟通不够、服务不到位等,已要求全面排查,改进工作方式及服务措施,对当事人批评教育,避免出现类似情况。

19岁的小丽明年大专毕业,前段时间刘先生安排女儿到一家公司实习做文秘,约定15日上班,但要先做入职体检。

12日早上,小丽来到位于新北区的鼎武医院体检。据小丽陈述,她把X光检查单交给医生时,后者让她到女更衣室把内衣脱掉。她脱掉内衣,穿着卫衣在检查室外等了一会儿,走进检查室,在仪器前站定。随后,医生从操作间走过来,称拍出来的片子看不清,问她卫衣里是否还有衣服,“我说没了,他要我把卫衣脱掉。”

小丽称,对方是男医生,所以她反复向其确认,都得到肯定的答复。“我至少问了三遍,他依然要求脱光。”出于对医生的信任,她尽管不情愿,还是配合了。

小丽说,回家后越想越不对劲,朋友告诉她胸透不用脱衣服,查询资料也证实这一说法。她把情况告诉了父母,父母于15日晚报警。

据刘先生和小丽介绍,警方15日晚传唤了涉事医生并带走小丽事发时穿的卫衣。据警方向他们通报,检查时小丽把上衣脱光了,涉事医生称是因为衣服有问题,影响成像,而且在医生眼里,来检查的人没有“男女之分”。

另据扬子晚报紫牛新闻18日报道,医院影像科负责人17日称涉事医生承认小丽做胸透时脱光上衣。院方与涉事医生谈话,问为何让检查者脱光衣服做胸透,医生称第一张胸片拍得不清楚,要拍第二张,但他不知道卫衣是小丽的最后一件衣服。

警方归还卫衣后,20日,小丽穿着它到常州市中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做胸透X光检查,两家医院都未要求脱光衣服,更没有指出所穿卫衣一定会影响成像,只是在拍片前提醒“将卫衣帽子上的金属环往上拉一拉”。

判决书出现“安徽省南京市”,法院回应

近日,网传一张落款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图片显示,判决书中将江苏省南京市写为“安徽省南京市”。11月22日,建邺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回应南都记者称,该份网传判决书图片属实,是该院工作失误,已出具补正裁定。

据网传图片显示,该份判决书中最后一段写明:“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下方落款处盖有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印章。

11月22日,南都记者就此事致电建邺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回应称,网传图片属实,“是我们这边的一个工作失误,已经出具了补正裁定。”

据了解,民事补正裁定是指民事判决书送达之后,发现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对笔误进行补正的裁定。民事诉讼法显示,裁定适用的范围中包括“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