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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香港金融管理局(以下简称“金管局”)发布加密资产和稳定币讨论文件的谘询总结(以下简称“总结”)。金管局表示,建议将与稳定币相关的若干活动纳入监管,并在总结文件中阐述预期的监管范围和主要的监管要求。

香港金管局总裁余伟文表示,适当的监管环境将有助应对稳定币可能带来的金融稳定风险,并促进业界有序和持续发展。金管局在敲定具体的监管安排时,会考虑收集到的意见、市场的最新发展和国际讨论,并与持份者和市场人士保持沟通。余伟文称,期望在今明两年(2023/24年)落实监管安排,金管局会也将就监管安排和下一步的工作,适时作出公布。

(来源:香港金管局文件)

风险为本 灵活监管

香港金管局于去年1月12日发布了一份关于加密资产和稳定币的讨论文件(以下简称“讨论文件”),邀请业界和公众就有关的监管模式提出意见,此讨论文件主要阐述了对于认可机构及用作支付用途的稳定币的监管框架之构思。而今日发布的总结文件,则是上述讨论文件的回应汇总。

香港金管局表示,合共收到58份就加密资产和稳定币讨论文件的回应,分别来自业界、公营机构、商业和专业团体,以及个人等。总体来说,回应者支持以风险为本和灵活的方式监管稳定币。回应者亦普遍支持在建构有关的监管制度时,应考虑市场的最新发展和参考国际监管组织的讨论。

根据此份总结文件指出,香港金管局考虑将稳定币纳入监管范围,监管机制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参照进行:

监管对象层面,与稳定币相关的关键活动将受到强制性规定的约束。金管局将采用以风险为本的原则来界定监管稳定币的范围。鉴于此类稳定币具有更迫在眉睫的货币和金融稳定风险,金管局将从监管与一或多个法定货币挂钩的稳定币开始。此外,监管将具有灵活性。

监管活动层面,将监管与监管范围内稳定币相关的关键活动,例如(i)治理:建立和维护监管范围内的稳定币; (ii)发行:发行、创建或销毁监管范围内的稳定币:(iii)稳定性:监管范围内货币的稳定性与储备管理(无论发行人是否提供此种管理)以及(iv)虚拟钱包:包括提供加密货币的各项服务等。

关键监管原则方面,则将包括全面的监管框架(Comprehensive regulatory framework)、全额支持和票面赎回(Full backing and redemption at par)以及主营业务限制(Principal business restriction)原则等。

(来源:香港金管局文件)

金管局还在文件中指出,将在适当时候进行更详细的咨询,提供更细粒度的监管制度信息。

此外,金管局还在文件中强调,上述稳定币制度规管的活动可能与香港现施行的其他金融规管制度重叠及/或衔接,例如由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规管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VASP”)发牌制度。对此,金管局将会进行进一

步评估,并继续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其他持份者、本地金融监管机构及相关持份者合作,制订制度的细节,以避免监管套利,识别及解决监管重叠或差距,以及减低不同活动所带来的风险。

香港加密资产监管进展巨大

近年来,香港特区政府多次表明要发展成为全球虚拟资产中心的愿景,而香港在加密货币监管方面也是进展频频。

在金管局讨论文件发布后,同年7月,《反洗黑钱及打击恐怖分子融资(修订)条例草案》提交香港立法委员会,其中提出建立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立法会于2022年12月7日通过该修订条例草案,该条例将于2023年6月1日生效。立法会在文件中指出,相信通过相关的法例修订,香港可继续履行作为财务行动特别组织成员的责任,从而更好维护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声誉,以及提升香港作为虚拟资产服务平台的竞争力。

去年10月31日,香港特区政府正式发表《有关虚拟资产在港发展的政策宣言》(下称“《宣言》”),阐明政府为在香港发展具活力的虚拟资产行业和生态系统而制定的政策立场和方针,同时明确了香港将对全球从事虚拟资产业务的创新人员抱持开放和兼融的态度。

监管态度方面,港府认为通过一致、明确和清晰的整全监管框架,有助奠定稳固的基础,以迎接由全球虚拟资产急速发展所带来的金融创新和科技发展。在加紧筹备新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的同时,香港也乐意联系全球虚拟资产业界,邀请有关交易所在香港开拓商机。

业内人士评论称,这意味着,香港此前以传统金融牌照制度对待虚拟资产的管理方式将得到更新。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特区政府称正在考虑放宽散户参与加密货币交易的限制。香港证监会于《宣言》发表的同日就新发牌制度下零售投资者可买卖虚拟资产的适当程度展开公众咨询。对于可否在香港引入虚拟资产交易所买卖基金(ETF),香港特区政府表示持欢迎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