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兴业银行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房地产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在监管部门出台并购业务指导意见之前,公司已通过项目并购处置房地产行业风险资产62亿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境内自营贷款、债券、非标等业务项下投向房地产领域业务余额1.65万亿元,不良率1.34%,总体资产质量较好,其中,风险足够分散且押品足值的个人房地产按揭贷款1.12万亿元,占比67.82%;区域分布在一二线城市中的余额占比70.75%,其余按揭项目集中分布于珠三角、长三角以及部分中部地区经济发达城市的主城区;LTV值(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余额与抵押房产总价值的比例)为44.38%,抵押物非常足值。该部分贷款风险总体很小且收益良好。以优质开发商和优质项目为主要融资对象的对公融资业务余额5,320.89亿元,占比32.18%。除债券投资844.24亿元(其中投向以优质房地产企业为主要发行主体的债券169.99亿元,投向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产品674.25亿元)外,其余4,476.65亿元均有对应的房地产项目及抵押物,且项目在北上广深一线城市的余额占比52%,在省会城市以及GDP万亿以上经济发达、房地产市场稳定城市的余额占比37%,以上合计占比89%,其余项目也集中分布在珠三角、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城市的主城区,项目开发前景良好,抵押物充足。

报告期末,公司对公房地产融资业务拨备覆盖率305.14%,高于公司平均拨备覆盖率,风险损失的抵补能力较强。公司房地产业务以表内自营资产为主,涉及不承担信用风险的表外业务规模总体很小。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境内非保本理财、代销、债券承销等不承担信用风险的业务投向房地产领域合计1300.51亿元,其中债券承销557.55亿元、理财资金投资471.85亿元、理财代销业务271.11亿元。发债主体或底层资产融资人以央企、地方国企以及经营稳健的头部房地产企业为主,如保利、华润、首创、华侨城等。公司已建立严格的理财产品适销性审核制度,理财产品底层融资人主要为公司的授信客户,均在公司自营业务的房地产企业准入白名单内,并且理财产品底层融资人以资质较高的国有房地产企业为主,理财项下资产全部为正常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