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业主群里都流传过一个说法:把物业赶走,物业费就不用交了,广告费、车位费全归业主,年底还能分红。
苏州石湖华城小区就这么干了,然而结果却翻车了:500万公共收益在两年半里耗尽,不仅没变成红包,还倒亏8万多;就连主导自治的业委会也被街道撤销了。
以下内容根据苏州中院终审判决书及小区物管会公开声明整理,仅作案例科普。
(资料图片)
一、2611户的小区,说自治就自治
石湖华城共2611户,总建筑面积33万多平方米,总投票权数2547票。
2022年11月社区公布换届小组名单,2023年6月至12月选出第二届业委会。随后,业主投票解聘原物业,小区实行自治,业委会还设立“华睦邻家”承接物业服务。
刚开始,还挺像那么回事,然而,后面发生的事情,却给业主浇了一盆冷水。
二、仅两年,自治就翻车了
街道办后期核查时发现两个核心问题:
一是表决比例未达到法定要求,选举结果合法性存疑;
二是核票过程中,业委会不配合街道指导、监督。
2025年2月20日,街道办正式撤销业主大会决定、业委会选举结果公告和备案登记。
业委会不服,提起诉讼。一审败诉后上诉至苏州中院。苏州中院认为,撤销决定目的正当、手段适当,街道办程序完整合规。撤销后,小区恢复到业主大会召开之前的状态,业主可以重新开会、重新选举。
一句话:成立程序不合法,后面的自治操作就失去了合法基础。
三、500万公共收益,是怎么没的?
原业委会被撤销后,街道办牵头组建物管会,代行业委会职责,处理全部遗留问题。
物管会后来发布《严正声明》,公开了账目:截至2026年3月底,原第二届业委会掌握的三个银行账户,账面结余916522.14元。但这笔钱里包含物业进驻缴纳的100万保证金。扣掉保证金,全体业主公共收益实际为负数,倒亏83477.86元。
原本约500万的公共收益,两年半时间全部耗尽,还倒贴八万多。
几笔大额支出引发业主强烈质疑:
律师费、诉讼费:92.36万元;志愿者劳务费:43万多元;换届相关花费:35万多元;出借关联物业公司:307万元,借给自家关联的“华睦邻家”。
其中最危险的不是花得多,而是关联交易。业委会自己设立公司承接物业,又向这家公司出借巨额资金,缺少业主大会授权、公开选聘和第三方监督,集体资金很容易变成少数人支配的“内部钱包”。
四、5万元公司凭什么接盘33万㎡小区
物管会声明还写明:“华睦邻家”2025年3月28日才注册成立,认缴注册资本仅5万元。法定代表人孙某某1944年出生,另一股东胡某某1957年出生,无大型小区物业服务经验和服务案例。
更关键的是:该公司未经业主大会合法授权、未公开选聘、未街道备案,与小区不存在合法物业服务关系,无权向业主收取任何费用。
一个33万多平方米、2611户的小区,交给这样一家公司,风险不言而喻。
这件事,给全国所有小区敲响警钟。
第一:程序不合法,自治就是空中楼阁
没有合法程序,所有自治决策、合同、收支,全部存在重大法律风险。哪怕已经实际履职多年,依旧可以被依法撤销、全盘作废。
第二:业主自治,从来不是“零成本管理”
很多业主误以为:赶走物业=省钱、赚收益。现实恰恰相反:电梯维保、消防检测、安保保洁、设施维修、纠纷诉讼、人工劳务,每一项都是刚性成本。仅凭几个人一腔热血,根本撑不住两千多户大型小区的运转成本。
第三:业委会权力,必须关进制度笼子
业主平时紧盯物业公司账目、收费、公共收益,却常常忽略:业委会手握几百万公共收益资金、对外签约权、资金出借权。一旦缺少业主大会表决、全程公示、第三方监督,没有约束的权力,同样会造成巨额集体资产流失。
后记
业主自治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但它不是省钱捷径,而是一场高难度的公司治理。赶走物业只是第一步,管住权力、管好账本,才是真正的核心。
两条底线永远不能破:
第一,大额资金支出,必须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第二,所有收支账目,必须向全体业主透明公示。
没有监督的资金,握在谁手里,都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