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春节期间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筑牢疫情防控屏障,1月1日至1月25日,我所对辖区内住宿场所、大型商超、沐浴场所、影剧院等人流密集的重点公共场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专项监督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46人次,对辖区内73户公共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包括住宿场所49户、沐浴场所7户、商场11户、影剧院6户。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公共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措施,从业人员防控知识培训、健康监测、个人防护情况,用品用具、公共区域及设施、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洗消毒情况,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情况等。检查中,部分公共场所存在电梯口未配备速干手消毒剂、顾客用品用具未消毒等问题。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所共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9份、卫生监督意见书5份,并对其中9户公共场所进行行政处罚,共处罚金13000元。

下一阶段,我所将开展“回头看”监督检查,督促公共场所经营者落实好卫生自查工作,做到及时发现漏洞、解决问题、消除隐患,切实保障公众的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