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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锅盖头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高速公路局是什么单位,公路局是什么单位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公路局,原来是交通运输部门的下属事业单位,属于公益一类,有的是纯事业单位,有的是参公管理。这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居多。公路局成立晚,参公也是后来单独审批的,因而各地都不一样,能不能审批参公,完全看当地参公单位比例,和省公务员管理机构的审批。公路局承担部分行政职能,尤其是行政执法与监督职能,因而参公管理,也是有依据,且理所应当的。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行政类”事业单位将其承担的行政职能,划转到相应的党政部门承担,事业单位将不再承担行政职能,将来也不再新成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因而公路局就只能将其承担的行政职能划转到交通运输局,不具备参公管理的依据了。

2018年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不允许再成立和存在“事业局”,即事业单位不能再称“局”。紧接着行政执法机构改革,明确要求成立农业农村、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和市场监管“五领域”执法队伍,原公路局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能,也就划转到新成立的交通运输执法队中。这样一来,经过新一轮改革,公路局承担的行政职能、行政执法职能被划转出去,也没有了收费职能,只保留公益服务职能,被划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目前为止,党政机构改革已经结束,行政执法改革也结束,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也结束了,就剩下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了。公路局一分为三,部分人员“连人带编”,随行政职能划转到交通运输机关,成为公务员。同样,部分人员“连人带编”,随行政执法职能,划转到新成立的“交通运输执法队”,和运管局、公路段、征稽站等,整合成立为行政执法机构,重新审批参公管理,将来还有可能整合到机关,成为公务员岗位。其他的公益服务职能,最终整合成立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这一工作将于明年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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